医学伦理学在医疗实践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,为提高医师医德认识和水平,用伦理学理论分析和解决临床实际问题,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定于2003年5月在北京举办“医学伦理学高级研修班”。学习期满授予学员国家Ⅰ类继续教育学分8分。 内容:医学伦理学的理论和原则,医患关系,人类研究的伦理学和国际准则,人类研究的伦理审查及伦理委员会工作原则,辅助生殖的伦理问题,临终关怀的伦理问题。 教授:邱仁宗、李本富、陈元方、彭瑞聪、肖碧莲、翟晓梅等。
教学时间:2003年5月10日—14日,共5天。 培训费660元。 联系方法: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8号卫生部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金燕。 邮编:100083。 电话:(010)62092292/62092293—716。 传真:(010)62092282。 |